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防范科研管理风险,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为2023年—2025年期间立项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涵盖项目立项、执行、经费使用、结题归档等全流程。
二、自查责任与流程
1. 项目负责人自查:请各学院组织2023年—2025年期间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负责的项目逐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实梳理自查情况。
2. 学院汇总审核:各学院负责收集本学院项目负责人的自查结果,对自查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初步审核,确保自查内容真实、全面、准确,无遗漏、无隐瞒。
三、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需结合本学院自查汇总情况,撰写自查自纠报告(报告需加盖学院公章),并于4月7日下班前提交至1办724,电子版发送邮箱26250480@qq.com。
具体要求如下:
1. 若自查后未发现任何问题,无需提交单个项目的自查报告,仅提交学院汇总的自查自纠报告即可;
2. 若自查中发现相关问题,需在学院自查自纠报告中详细说明问题情况、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同时一并提交项目自查表。
科技处
2026年4月3日